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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企业(炼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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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企业(炼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 1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考考 评评 说说 明明 1.本标准适用于炼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 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本评定标准所指的炼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 的炼铁单元及独立炼铁生产企业。 2.依法生产的炼铁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 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评定标准分为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236 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 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 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

    2、,并在自评扣分点 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 ,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 65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65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 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 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 表) 。 评定评定 等级等级 标准化标准化 得分得分

    3、 安全绩效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 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所属成员 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上市公司或行 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 二级 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 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集团所属成员 企业 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死亡人员 不超过 1 人。 三级 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 员不超过 2 人。 8.冶金企业炼铁单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 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安监总管四201

    4、184 号)中 有关要求执行。2008 年 1 月 31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 铁单元考评标准 (安监总管一200823 号)同时废止。 3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一、安全 生产目标 1.1 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

    5、考 核等环节内容。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的, 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 分解、 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1 分;未能明 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 扣1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 指标。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的,不得 分。 1.2 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 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 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

    6、施计划无针对性 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 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1 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 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 的, 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扣 1 分; 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 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 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 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 (含无评估报告) , 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

    7、 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 1 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小计小计 1212 得分小计得分小计 4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二、组织 机构和职 责 2.1 组织 机构和人 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 置或任命

    8、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 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的,扣 1 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 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 的,扣 2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 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 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 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9、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 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每缺一项扣 2 分;本小项不本小项不 得分时,得分时,加扣加扣 1010 分。分。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 内容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10、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 1 分。 5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 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 产责任制的,扣 1 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 相符的,扣 1 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 行考核的,扣 1 分。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与权限的培训。 2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每

    11、缺少一人培训的,扣 1 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 清楚的,每人扣 1 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 性评审与更新。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 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每缺一次扣 2 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 2 分。 小计小计 2 23 3 得分小计得分小计 三、安全 投入 3.1 安全 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 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 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 中

    12、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 2 分;无安全 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 1 分。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 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 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 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 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 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 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 计划。 8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 缺一个方面扣 1 分

    13、; 未按计划实施的, 每一项扣 1 分; 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2 分。 6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3.2 相关 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的,扣 1 分。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费。 3 未缴纳的, 不得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 不得分。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 赔付。 5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 全的,每一项扣 2 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

    14、 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 2 分;赔偿每一人不 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小计小计 2424 得分小计得分小计 四、法律 法规与安 全管理制 度 4.1 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 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 1 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 1 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 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3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 扣 1 分;未及时汇总的,扣 1 分;未分类汇总的,扣 1 分。

    15、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并发布其清单。 3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 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 1 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 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 1 分。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中。 4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 2 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 2 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 关培训和考核。 4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 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

    16、核,扣 1 分。 4.2 规章 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 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 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 1 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 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 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 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 10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 不得分; 每缺一项制度的, 扣 1 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 制度扣 1 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 1 分。 7 考评

    17、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 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 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 理、现场带班管理、作业标准管理、相 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 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 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 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4 未发放的,扣 2 分;无培训和考核

    18、记录的,不得 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 1 分。 4.3 操作 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 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6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 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 1 分;内容没有基于特 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 1 分。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 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6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的,扣 1 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 个培训和考核的,扣 1 分。 4.4 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

    19、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 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 1 分;评估结果与实 际不符的,扣 2 分。 4.5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 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5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 未修订的, 每项扣 1 分; 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 不得分。 4.6 文件 和档案管 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 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 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 不得分; 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编制、 使用、 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 的,扣 1 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 形式等的,扣 1 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 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 录资料的,扣 1 分。 8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 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 件记录;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 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 议

    21、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法定检测记录; 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 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 技术图纸等。 2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 不得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扣 2 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 1 分。 小计小计 6060 得分小计得分小计 五、教育 培训 5.1 教育 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 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 1 分; 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扣 1 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 的培训计划。 3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 不得分; 未定期识别需求

    22、的, 扣 1 分;识别不充分的,扣 1 分;无培训计划的,不 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 1 分。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 录,并建立档案。 5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1 分;记录不完整 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 扣 1 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 1 分;未进 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 次扣 1 分。 5.2 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教育 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 主要负责

    23、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 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 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 1 分;培训要求不符合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要求的,每次扣 1 分。 5.3 操作 岗位人员 教育培训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 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 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 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 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工作。 5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 2 分;未 进

    24、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 1 分;在新工艺、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 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 每人次扣1分;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 的,每人次扣 1 分 。 9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5.4 特种 作业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 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方可上岗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 的,每次扣 2 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

    25、业岗位但 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次扣 2 分;无特种作业和 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 2 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 2 分;缺少特种作 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 1 分。 5.5 其他 人员教育 培训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 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 带领。 2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 实际不符的,扣 1 分;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 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5.6 安全 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 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 未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26、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 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4)不符的, 扣 2 分。 小计小计 3030 得分小计得分小计 六、生产 设备设施 6.1 生产 设备设施 建设 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 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 不得分; 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扣 1 分。 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 10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或 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 用的,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的,扣 2 分; 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 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

    27、的,扣 2 分;项目未按规 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 2 分;初步 设计无安全专篇的,扣 2 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 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 1 分;隐蔽工程未经检 查合格就投用的,每处扣 1 分;未经验收就投用的, 扣 1 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扣 1 分。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 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2 无资质单位编制的, 不得分; 未备案的, 不得分; 每少备案一个,扣 1 分。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高炉 区应位于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厂区边缘距离居民区应大于 1000m

    28、。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应设置 在高炉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100m 以外。 4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 境的,不得分;高炉区与居民区的相对位置不符合规 定的,扣 2 分。 10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 安全区域,不应设在风口平台和出铁场 的下部,其门窗应避开铁口、渣口。 3 炉前休息室、 浴室和更衣室设在风口平台或出铁 场下部的,或其门窗正对铁口、渣口的,不得分。 厂内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 热风炉燃烧器、除尘器清

    29、灰口等可能泄 漏煤气的危险区;也不应在氧气、煤气 管道上方设置值班室。 3 厂内各操作室和值班室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不 得分。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 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2 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照 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 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2 车间与铁路线交叉或被铁路线包围的,每处扣 1 分; 通过人流、 车流密度较大的铁路、 道路平交道口, 没有修建立交、人行天桥或地道的,每处扣 1 分。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 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 信号

    30、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 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 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2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 、电缆夹层,未设火灾 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 置的,不得分;未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穿线孔的,扣 1 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 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3)的规定。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应位于吊 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否则, 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 通道、 走梯的出入口设在车辆运行频繁地段或铁 道旁的,扣 1 分;出入口设在频繁地段又没有防护安 全装置的,不得分。 产生大量

    31、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 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 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 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2 对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 未用封闭式电气设备的,不得分;在有爆炸危险的气 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未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扣 1 分。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 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 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2 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 无 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的,不得分。 11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

    32、际实际 得分得分 主要生产场所(出铁场、液压站、 高压配电室、 电气地下室、 电缆夹层等) 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 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 计防火规范(GB50414)的规定。 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构成重大火灾隐 患的,患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 6 6 分分。 炼铁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 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 雷设施完好。 2 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 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每处扣 1 分;未定期检查的,扣 1 分;防

    33、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 1 分。 在设有强制通风以及自动报警和 灭火设施的场所,风机与消防设施之 间,应设安全联锁装置。应选用防爆或 隔离火花的安全仪表。 2 未设安全联锁装置的,不得分;未设防爆或隔离 火花的安全仪表的,不得分。 高炉煤气净化设备应布置在宽敞 的地区,保证设备间有良好的通风。各 单独设备(洗涤塔、除尘器等)间的净 距不应少于 2m, 设备与建筑物间的净距 不应少于 3m。 2 通风不良的,每处扣一分;间距不符合要求的, 每处扣一分。 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应严格密 闭,并设除尘系统;除尘收集的粉尘应 采用密闭运输方式,避免二次扬尘。 2 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未封闭的,扣 1 分

    34、;没有设 除尘系统的,扣 1 分;除尘设施的开停未与工艺设备 联锁的, 扣 1 分; 收集的粉尘运输不密闭的, 扣 1 分。 供上料系统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 扬尘点,应设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 2 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未设置通风除尘 设施的,不得分;通风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扣 1 分。 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应敷 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2 电气线路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的,扣 1 分。 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 或罐车,均应设有安全阀、减压阀和压 力表,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 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3 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或罐车,未设 安全

    35、阀、减压阀和压力表的,扣 2 分;其设计、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12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使用表压超过 0.1MPa 的油、水、 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 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 全装置,并标明各种阀门处于开或闭的 状态;各类能源介质管道阀门的末端应 挂牌标明介质名称。 2 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 管道系统,压力超过 0.1MPa 但未安装压力表、安全 阀的, 扣 2 分; 阀门未标明分开或闭状态的, 扣 1 分;

    36、 未标明能源介质名称的,扣 1 分。 吊运铁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 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5 采用非铸造起重机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的,不 得分;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除本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分值扣完后加扣 1 10 0 分分。 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 下列安全装置: (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4)超载限制器; (5)连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 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 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0)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 等。 5 未标明

    37、起重吨位的,扣 1 分;每缺少一项安全装 置的,扣 1 分。 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 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 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 小于 6m 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 ,门 应向外开。 2 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 1 分;门向内开的,每 处扣 1 分。 应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 号。 2 无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中心的,不得分; 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的,扣 2 分。 13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高炉工业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

    38、气包、氮气储气罐、喷煤系统的中间罐 与喷吹罐、汽化冷却汽包以及软水密闭 循环冷却的膨胀罐等,其设计、制造和 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 定。汽包的液位、压力等参数准确显示 在值班室。 2 使用无资质产品的不得分, 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 使用的,扣 1 分;未定期检验的,扣 1 分;使用、维 护不当的,扣 1 分;汽包参数显示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应设固定式 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2 未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的,不得分。 高炉内衬耐火材料、 填料、 泥浆等, 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不符合设计要 求的,不得分。 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

    39、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要求。 3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存在重大风险或存在重大风险或 隐患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隐患的,除本分值扣完后加扣 6 6 分。分。 6.2 设备 设施运行 管理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 不得分;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 扣 1 分。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 (维)修计划。 3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齐 全的,每次(项)扣 1 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 进行检(维)修。 3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 1 分;未进行安 全验收的,每项扣 1 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 危险分析和控制

    40、措施的,每项扣 1 分;未对检修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和对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 每次扣1分; 失修每处扣 1 分;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 置的,每处扣 1 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就拆 除安全设备设施的, 每处扣1分; 安全设备设施检 (维) 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 1 分;检修完毕 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 1 分。 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 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 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 明器材; (3)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 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 器材。 2 选用照明器材

    41、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14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 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当管 道下方有高温物质运输经过的,必须有 隔热措施。 2 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标识不清的, 每处扣 2 分;架空管道下方无隔热措施的,每处扣 2 分。 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 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 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2 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地区及供电(滑)线 的警示标志不全的, 扣 1 分, 防护设施不符

    42、合要求的, 扣 1 分。 炉顶设备管理要求: (1)炉顶应至少设置两个直径不 小于 0.6m、位置相对的人孔; (2)应保证装料设备的加工、安 装精度,不应泄漏煤气; (3)炉顶放散阀,应能在中控室 或卷扬机室操作; (4)处理炉顶设备故障或清灰, 应有专人监护。 3 炉顶未设人孔的, 或人孔不符合要求的, 扣 1 分; 装料设备不符合气密要求的,扣 1 分;炉顶放散阀不 能在中控室或卷扬机室操作的,扣 1 分;处理炉顶设 备故障或清灰无专人监护的,扣 1 分。 钟式炉顶的炉顶设备应实行电气 联锁, 并应保证大、 小钟不能同时开启; 均压及探料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大、小 钟不能自由开启;大、小钟

    43、联锁保护失 灵时,不应强行开启大、小钟。 2 钟式炉顶设备未实行电气联锁的,或大、小钟能 同时开启的, 扣 1 分; 均压及探料尺不能满足要求时, 大、小钟仍能自由开启的,扣 1 分;大、小钟联锁保 护失灵时强行开启大、小钟的,扣 1 分。 无料钟炉顶温度应低于 350,水 冷齿轮箱温度应不高于 70。料罐、齿 轮箱等,不应有漏气和喷料现象。炉顶 系统主要设备安全联锁,并符合安全规 程的要求。 2 无料钟炉顶温度超标运行的,扣 1 分;料罐、齿 轮箱等有漏气和喷料现象的,扣 1 分;系统主要设备 安全联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视情况扣 12 分。 风口平台宽度应满足生产和检修 的需要,上面应铺设耐

    44、火材料。 2 风口平台宽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扣 1 分;平台未 铺设耐火材料的,扣 1 分。 高炉应安装环绕炉身的检修平台, 平台间的走梯不应设在渣口、铁口上 方。 2 高炉检修平台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平台走梯 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应对整个炉基进行自动连续测温, 结果应显示在中控室(值班室) 。 2 炉底测温不符合要求的, 或测温结果不能正确显 示的,扣 1 分。 15 考评考评 类目类目 考评考评 项目项目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自评自评/ /评审描述评审描述 实际实际 得分得分 按照操作方法平衡好炉温和炉渣 碱度,保证炉况顺行,减少炉况失

    45、常以 及悬、崩料。 2 炉温和炉渣碱度失横的,不得分。 热风炉主要操作平台应设两条通 道。 2 热风炉主要操作平台通道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热风炉煤气总管应有可靠的隔断 装置;煤气支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阀; 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应严密;热风炉 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 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 4 热风炉煤气总管无隔断装置的,不得分;隔断装 置不符合要求的, 扣 2 分; 煤气支管无自动切断阀的, 扣 2 分;热风炉管道和阀门严密性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热风炉自身及与鼓风机站之间的安全联锁不符 合规定的,扣 1 分。 荒煤气系统煤气管道应维持正压, 煤气闸板不应泄漏煤气;高炉煤气管

    46、道 的最高处,应设煤气放散管及能在地面 或操作室里控制的阀门。 4 煤气管道未维持正压的,扣 1 分;煤气闸板泄漏 煤气的,扣 1 分;高炉煤气管道的未设放散管及阀门 的,扣 1 分;阀门不能在地面或操作室里控制的,扣 1 分。 荒煤气系统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 蒸汽或氮气管头,其蒸汽或氮气管道应 与炉台蒸汽包连接,且不应堵塞或冻 结。高炉重力除尘器,其荒煤气入口的 切断装置,应采用远距离操作。 4 除尘器无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的,扣 1 分; 蒸汽或氮气管道未与炉台蒸汽包相连的,扣 1 分;蒸 汽或氮气管道堵塞或冻结的,扣 1 分;高炉重力除尘 器的荒煤气入口无切断装置的,扣 1 分;切断装置

    47、不 能远距离操作的,扣 1 分。 炉前出铁场,应设防雨天棚,应采 用钢结构支柱。 2 炉前出铁场未设置防雨天棚的,扣 1 分;未采用 钢结构支柱的,扣 1 分。 水冲渣的高炉,应有单独的水冲渣 沟。 2 水冲渣的高炉无单独水冲渣沟的,扣 1 分。 富氧房应设有通风设施;富氧房及 院墙内不应堆放油脂和与生产无关的 物品。 2 富氧房无通风设施的,扣 1 分;富氧房或其院墙 内堆放油脂或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的,扣 1 分。 渣、铁沟应有供横跨用的活动小 桥。撇渣器上应设防护罩,渣口正前方 应设挡渣墙。 2 渣、铁沟无横跨用的活动小桥的,或撇渣器上无 防护罩的,或渣口正前方无挡渣墙的,扣 1 分。 炉前辅助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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